深圳一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

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点击 2,325 次

起火、爆炸原因

当事人和建筑图纸提供的信息:事故当天4号仓内无叉车作业;库区禁烟禁火严格;仓内通风尚好;电器防爆也未发现问题。因此,调査组认为4号仓内货物自燃、电火花引燃、明火引燃和叉车摩擦撞击引燃的可能性很小,而忌混物品混存接触反应放热引起危险物品燃烧的可能性很大。因丸4号仓内还存有大量硫化碱等物品。经过实验证明,过硫酸按遇硫化碱立即产生激烈反应,放热。因此,4号仓内强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存、接触,发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4号仓的燃烧,弓|燃了库区多种可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化学危险品处于被持续加热状态。6号仓内存放的约30吨有机易燃液体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快速挥发,冲破包装和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并于14时27分发生燃爆。爆炸释放出巨大能量,造成瞬时局部高温高热,出现闪光和火球,引发该仓内存放的硝酸按第二次剧烈爆炸。

深圳一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

爆炸核心高温气流急速上升,周围气体向这里补充,形成蘑菇状云团。因此,专家组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入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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