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点击 1,436 次
预防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基本措施 采用NFJ金属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坪
可燃气体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有可燃气体;
第二,有空气,并且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比例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第三,存在火源。这三个条件缺一则不能发生爆炸。
因此,预防可燃气体爆炸的原则包括:严格控制火源;防止可燃气体和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在爆炸开始时及时泄出压力,防止爆炸范围的扩大和爆炸压力的升高。以上原则对防止气体爆轰、液体蒸气爆炸及粉尘爆炸,同样是适用的。地坪施工方面可以采用NFJ金属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坪。
(1)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引起火灾的着火源一般有明火、摩擦与冲击、热射线、高温表面、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等,严格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对防火防爆是十分必要的。
a.明火 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电焊用火及其他火源,明火是引起火灾与爆炸最常见的原因,加热易燃物料时,要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加热。
b.摩擦与冲击 机器中轴承等转动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打击混凝土地面等都可能产生火花,因此,对轴承要保持良好的润滑,危险场所要用钢制工具替代铁器。
c.热射线 紫外线能够促进某些化学反应的进行:红外线虽然是不可见光,但长时间局部加热也会使可燃物起火;直射阳光通过凸透镜、圆形烧瓶会聚焦,其焦点可成为火源。
(2)爆炸控制 爆炸造成的破坏大多非常严重,科学防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防止爆炸的主要措施如下。
a.惰性介质保护 化工生产中,用作保护气的惰性气体主要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等。一般有如下情况时需考虑采用惰性介质保护: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处理及其粉末输送需要惰性介质保护;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进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以排除系统中原有的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b.系统密闭 防止可燃物料泄漏和空气进入。为了保证系统的密闭性,对危险设备及系统应尽量采用焊接接头,少用法兰连接:为防止有毒或爆炸性危险气体向容器外逸散,可以采用负压操作系统,对于在负压下进行生产作业的设备,应防止空气吸入:根据工艺温度、压力和介质的要求,选用不同的密封垫圈。
c.通风置换 使可燃物质达不到爆炸极限。在无法保证设备绝对密封的情况下,应使厂房、车间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泄漏的少量可燃气体能随时排走,不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设计通风排风系统时,应考虑可燃气体的密度。对比空气轻(例如氢气)的可燃气体生产与使用场所,应在厂房屋顶设置天窗等排气通道:当可燃气体比空气重时,泄漏气体可能聚积在地沟等低洼地带,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这些地方应采取措施将气体排走。
d.安装爆炸遏制系统 爆炸遏制系统由能检测出初始爆炸的传感器和压力式的灭火剂罐组成,灭火剂罐通过传感装置动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把灭火剂均匀地喷射到需要保护的容器里,燃烧被扑灭,从而控制住爆炸的发生。在爆炸遇制系统里,爆炸燃烧能自行进行检测,并在停电后的一定时间系统能继续进行工作。
地坪施工方面可以采用NFJ金属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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